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学校创业实践平台现向全校范围内征集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入驻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我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含全日制技能生、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创业团队负责人学业成绩必须全部及格,且无不良学业记录。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不同学院、
同年级、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根据项目需求联合组建团队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三)创业团队应具有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
(四)创业团队人员组成须合理,安排成员值班时间,确保在实践平台正常开展经营;自愿接受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五)鼓励具备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
1.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的项目;
2.已工商注册,且实际运行良好的项目;
3.师生共创的创新项目;
4.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的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第一阶段(2023年2月22日-3月15日),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中心-校内实践平台项目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第二阶段(2023年3月15日17日),项目初审。
(三)第三阶段(2023年3月18日-21日),通过初审的团队,完善申报材料,准备路演答辩。
(四)第四阶段(2023年3月22日),项目路演答辩,根据答辩情况最终确定入驻团队。
三、孵化政策
(一)入驻团队免交场地租金及物业费用。
(二)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各类创业竞赛,学校为项目团队提供免费培训和指导、对接校外孵化平台等。
(三)给予入驻且考核优秀的项目一定的创业经费资助。
(四)入驻团队应接受创业学院的定期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
四、申报咨询
(一)咨询地址
1.学校创业学院实践管理科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办公室)
2.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丽泽空间咨询台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6:3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作电话:0579-82262564
潘老师 672989
凌老师 612613
就业指导处、创业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