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0-03-27 ] [点击数: 98 ] 来源: 创业学院 作者:

浙发改高技〔2020〕84号


双创省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激励创业创新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9号)和《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浙委办发〔2018〕82号),现将《2020年浙江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印送你们,请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2020年浙江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2020年浙江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根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2年)》,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倡议,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按照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五链融合”的要求,推动双创载体、双创动能、双创主体、创业带动就业、双创投融资、双创生态“六大升级”,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双创生态系统,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贡献。

二、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支撑

1.加快四大科创走廊建设。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探索建立“四廊两区一带”协同创新机制,打造引领未来、辐射全省的创新策源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大科学装置建设。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推动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建设新一代工业互联网系统信息安全等大科学装置,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3.完善实验室体系。出台《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梯次培育机制。布局首批省实验室2~3家,优化重组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之江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支持省农科院、宁波大学争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4.推进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钱塘新区生物技术药物、万向集团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阿里巴巴先进系统芯片等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新认定2~3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和杭州市共建国家数据智能技术创新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5.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依托重点优势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省发展改革委)

6.做强企业研发机构。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和重点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40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省科技厅)

7.推进双创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新认定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协同推进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发展,加快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创新资源共享机制。(省发展改革委)

8.大力发展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依托高新区、科技城、特色小镇等,大力培育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省级以上众创空间5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省科技厅)

9.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出台《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调整优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新建省级综合体30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激发“双创”市场主体活力

10.落实助企业抗疫情渡难关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帮扶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供应、物流、融资等各方面困难。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制定实施一批新的降本减负措施,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实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级各有关部门)

1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企业研发机构,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和重点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000家。深化“雄鹰行动”“雏鹰行动”,新培育雄鹰企业30家,新增隐形冠军企业50家,培育壮大一批独角兽企业。(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2.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省属国企科技创新考核制度,科学制定省属企业创新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对省属企业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省国资委)

13.大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出台《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新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加快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中科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西湖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建设北航中法航空大学。支持阿里达摩院等企业研发机构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

14.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大力实施“鲲鹏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万人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力争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引进一批具有突破性的国际顶尖人才,新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海外工程师150名。(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15.提升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等改革试点。拓展人才评价范围,探索“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职称评价办法。(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

16.推进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大力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编制实施浙江大工匠培养计划,完成100万人培训任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30%以上。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做好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服务。(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

17.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集中力量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加大省优势特色学科培育力度,推动省内各类高校提升发展和产学研一体化。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改革,实施高职扩招提质行动。推进创业学院建设。持续开展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全年完成600名创业导师能力提升培训,提供分层分类培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省教育厅)

18.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广“专创融合、师生协同、校地合作”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模式,推动高校打破学科壁垒,鼓励师生团队跨学科合作,着力建设一批跨学科创新创业平台,推出一批跨学科创新创业项目。鼓励高校依托自身优势,建设一批学校特色鲜明、培育体系完整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地方研究院等创新创业平台。持续推进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19.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省人力社保厅)

四、强化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

20.推进政府产业基金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创新引领等主题基金投资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创业创新领域的投资,推进容腾5G产业基金、之江前沿技术研发基金、海通并购基金等组建及投资落地,积极对接中电海康、矽力杰芯片、维信诺柔性面板、长三角数字文化产业基金等项目。加快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力争完成10亿元的投资布局,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30亿元以上。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我省设立子基金,探索开展科技成果孵化、知识产权运营、技术股权交易、技术项目并购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21.深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推进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深化升级,积极助力融资畅通工程,努力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推动政采云平台寻找更多贷款场景,引入更多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金融产品,深入推进“政采贷”“流水信用贷”“采购合同贷”,使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都有机会筹集到资金。(省财政厅)

22.持续加强科创型企业上市培育。深入实施“凤凰行动”,推进实施企业科创板上市行动方案,大力支持科创企业上市。推进科创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3.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积极争取更多投贷联动试点。完善创新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担保抵押方式,推进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面增量。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双创金融债,募集资金定向用于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推动科创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24.积极发展私募金融。积极打造私募基金特色小镇,发挥集聚发展效应,以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等为集聚平台,形成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及政府产业基金等多层次私募基金体系。落实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鼓励创投机构加大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浙江证监局、浙江省税务局)

五、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2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迭代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网办率。持续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前“最多80天”改革,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20个工作日”试点,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省委改革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26.完善新技术新产品转化应用政策制度。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健全科技大市场体系,全年技术交易额达到800亿元,推动2000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进一步深化创新券制度,促进科研机构、实验室向社会开放,2020年新增创新券发放额3亿元,服务企业2万家次。高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首台套推广应用机制,新认定省级首台套产品200项,新增一批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浙江制造精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采云“制造(精品)馆”,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的政府首购制度。(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27.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打造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依托基层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持续深化省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建立覆盖乡镇的知识产权综合维权援助体系。建立企业知识产权黑白名单制度,实施信用惩戒,大幅提升侵权违法成本。建立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28.开展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编制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浙江省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跨省市人才评价互认、“创新飞地”合作共建、创新券通用通兑等机制,打造长三角创新创业生态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

29.高质量办好重大“双创”活动。全省联动办好2020年全国双创周浙江分会场活动。精心举办2020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之江创客”全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积极搭建项目交流对接平台。指导各双创示范基地办好“创响中国”、“双创主题日”等各类双创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浓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

  

    全文链接:http://fzggw.zj.gov.cn/art/2020/3/25/art_1599544_42390169.html